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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
关于加强立项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

 

各相关单位:

为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教育科研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研究工作,提高课题参研单位和参研人员对课题研究的认知水平,了解课题研究的组织过程,经研究决定,对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教育科研“十四五”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做出以下规定:

一、立项课题的释义

立项课题是指由具有研究能力的机构、院校、企业申报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教育科研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并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。

二、立项课题的管理

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教育科研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:科研办)负责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。立项课题实施动态管理办法,科研办将不定期抽样检查课题组研究工作内容包括:队伍建设、档案建设、经常性活动、简报、成果转化等。

三、立项课题管理规定

1、要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,课题研究者必须重视研究的过程,收集并整理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:课题管理、研究资料、培训资料等。

2、制定研究工作计划,组织好课题的开题、研究和结题工作,做好年度中期、终期总结。

3、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。

4、课题组可以邀请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课题研究,并依据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教育科研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参研课题实施研究过程管理。

5、筹集必要科研经费,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。科研经费筹集来源清楚、合法,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有关规定。

6、在开展科研活动中,要保持科研活动公益性,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商业性活动。

7、科研活动实行备案制。大型科研活动事前应向科研办提出书面报告,内容包括:活动方案、议程、邀请函、媒体名单、责任承诺书、保障措施及活动涉及的相关证书、牌匾等,备案日期至少为活动举办日前 10个工作日,经批复后方可开展。

8、研究期间,机构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,应当及时报科研办备案。

9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及本规定要求开展工作。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,自觉维护“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”的利益和形象。

10、立项课题不得转让,课题组不得私刻印章,对伪造、冒用称号者,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
请课题组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做好课题研究的自我管理工作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健康体育发展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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